2026年2月19日晚,郏县茨芭镇卫生院门口路段发生一起因二轮电动车相撞引发的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省、市、县高度重视,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全力侦办,现将案件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2026年2月19日19时40分,丁某乐(女,15岁)与其弟丁某洛(男,12岁)骑二轮电动车到茨芭镇东坡东路一零食店购买零食,途中与骑二轮电动车的杨某(女,65岁)碰撞,双方发生口角。杨某电话联系其子刘某飞前来现场。19时45分,刘某飞与妻子韩某娜到达现场后,误认为在场人员郭某(女,27岁)、张某凡(女,38岁)、薛某源(男,15岁)辱骂其母,遂对三人进行殴打。发现打错人后,又对丁某乐进行殴打。19时48分,郏县茨芭派出所接派警后,迅速出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将刘某飞和韩某娜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事发后,受害者被送往郏县中医院就诊。2月22日,丁某乐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目前正在接受治疗,伤情稳定;薛某源经门诊诊治无需住院于2月20日离院;郭某、张某凡经住院治疗于2月23日出院。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飞,男,42岁,郏县茨芭镇刘村人,个体工商业者;韩某娜,女,42岁,郏县茨芭镇刘村人,无业。2月21日,郏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飞、韩某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月24日,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刘某飞、韩某娜批准逮捕。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零容忍,对侵害未成年人、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惩治,绝不姑息。真诚感谢媒体和网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郏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
早前报道:平顶山夫妻暴打15岁女孩,律师:打人者最高判10年
来源:观察者网(2026年02月22日)
2月21日,郏县融媒发布情况通报:2026年2月19日19时40分,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茨芭镇杨某与丁某洛因电动二轮车碰撞引发口角。杨某儿子刘某飞、儿媳韩某娜到达现场后,对丁某洛同行的姐姐丁某乐及现场人员郭某、张某凡、薛某源进行辱骂、殴打。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飞、韩某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此,江苏江左律师事务所刘友财律师表示:
打人的夫妻二人因日常交通纠纷借故生非,在公共场所随意辱骂、殴打包括15岁未成年人丁某乐在内的多名人员,行为已超出合理维权边界,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要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公共场所滋事、暴力侵害未成年人,均属于法定加重情节,已远超民事纠纷范畴,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从法律后果而言,二人不仅将面临刑事处罚,还需承担受害人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赔偿责任。”刘友财认为,如果受伤女孩只是轻伤或者轻微伤,按寻衅滋事罪,打人者可判5年。如果女孩伤情达到重伤的程度,那么按照故意伤害罪,可判3到10年。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此前报道:2月21日,大风新闻记者辗转了解到,事发后,15岁女孩丁某被送医至郏县中医院。记者联系到丁某的妈妈,她说,事发当晚,姐弟俩骑电动车出门吃饭,回来路上与老人的电动车发生碰撞,“我儿子没摔倒,老太太摔倒在地上。”女儿看到老人坐在地上,上前询问,双方发生了言语争执,“儿子跑进人群里,给爸爸打了电话。他们找不到我儿子,就打了我女儿。”
她说,打人者不仅用拖鞋抽打,还用砖头拍女儿。送医后,女儿被诊断为眉骨骨裂,一直处于半昏迷状态,“你喊她,眼睛稍微睁一下就闭上了。”视力和听力都受到很大影响,“过年医生都休假,估计2月22日才能进一步检查。”事发至今,对方都没有就殴打女儿的事道歉。(大风新闻、现代快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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