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省政府发出“警示令” 要求各地认真吸取“11·24”特大海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1版(要闻)专栏:
山东省委省政府发出“警示令”
要求各地认真吸取“11·24”特大海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新华社济南11月24日电(记者张民华)山东省委、省政府今日发出“警示令”,要求各地认真吸取“11·24”特大海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为了以“11·24”特大海难事故为鉴,山东省决定把每年的11月24日作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警示日”。
“警示令”说,党中央、国务院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严肃处理,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深刻吸取这起海难事故刻骨铭心的教训,从根本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警示令”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对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者和管理者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据悉,《山东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近日已颁布,“警示令”强调各级、各有关方面要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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