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包修看分明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专栏:周末闲话
保修包修看分明
孙鹏
有许多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不去详细阅读保修卡上的内容,误认为保修就是包修,是免费维修,结果造成许多误会,有的甚至为此告到消费者协会。
对于保修与包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是这样规定的: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间,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由此看出,保修与包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包修意思是指在包修期内,购买回的商品在维修时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而保修就不是这样了,它只不过是厂家保证负责维修的承诺,可以交修理费,也可以不交,交不交纳修理费在法律上都没有根据。
目前,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厂家给的保修卡上大都表明了在包修期内确系商品质量问题的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服务。但是,如因个人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的损坏,那只能是保修,厂家不可能为你免费包修。
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保修卡上的内容,认清厂家在保修期内承诺的具体含义,对于厂家未规定包修期的商品,要先看看是否写有免费修理的字样,如果没有,那么购买时可要仔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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