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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有志青年都念得起大学——我国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综述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11-2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让有志青年都念得起大学——我国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综述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让有志青年都念得起大学   ——我国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综述'...

让有志青年都念得起大学——我国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综述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让有志青年都念得起大学
  ——我国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综述
  本报记者 董洪亮
  编者按:以政府贴息、信用为特色的国家助学贷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青年大学生的关怀和爱护,解除了贫困大学生的经济难题,使他们可以自信地迈进大学校门并顺利完成学业。这一举措的确是一道助学良策。
  信用贷款,首先是讲信用。信用意味着用人格作担保。因此,它也是学生体验自尊、锻炼自立能力、培养优秀品德的一个机会。实践证明,助学贷款的最佳形式是信用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无需担保,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学生的信任,保证了大学教育的平等性。应该看到,目前这项措施的实施才刚刚起步,难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本报今天发表记者的一篇综述,旨在推动这一工作。
  缴费念大学,家境贫困的学生怎么办?这是社会各方面关注的问题。那么,国家为此采取了哪些政策和措施,现实状况如何?
  来龙去脉
  1985年,中共中央在《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高等学校除实行国家计划招生和用人单位委托招生外,“还可以在国家计划外招收少数自费生。”此后,我国高校出现了自费生和公费生的双轨现象。参照多数国家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缴费上学的做法,1994年,部分高校进行自费生和公费生并轨,所有学生缴费上大学试点,1997年,我国全部大学都开始收费。自1994年大学收费改革启动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情况,到1997年初,国家就已拿出4.9亿元专款,以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为进一步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在国务院领导的关心下,199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工商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贷款利息的50%由财政予以补贴,国家助学贷款分学费、生活费两部分,学费一般由银行直接拨到学生所在学校的账户,生活费则按月发放。7月,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了国家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教育部和中国工商银行还进行了贷款办法、管理操作规程方面的准备,财政部将贴息经费900万元核拨到位。9月1日,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1999年8月,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8个城市正式启动。
  从去年的试点看,申请贷款的学生人数较多,但实际落实的较少,进展比较缓慢,效果不太理想。据统计,到去年年底,8个试点城市有1万多名学生提出了贷款申请,但最后得到贷款的学生只有600来人。其原因主要是贷款担保难,手续繁杂,银行和学校都不愿承担风险,担保成为问题的“瓶颈”。
  突破瓶颈
  申请贷款的学生经济较为困难,让他们提供担保不太现实,去年助学贷款的规定指定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负有赔偿责任,为实际担保人。
  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家助学贷款的开展,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布,《通知》提出了可以开办信用助学贷款。这是我国个人消费贷款的一项重大突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家助学贷款的“瓶颈”问题。然而,在落实过程中,有关部门为化解风险,对学校和见证人又附加了一些规定。信用助学贷款实际上一直未能启动。
  此后,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金融、教育、财政等部门对信用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李岚清副总理对调研报告迅速作出了批示,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加快实施信用助学贷款。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补充意见》,《补充意见》把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由8个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经办银行由工商银行扩大到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贷款对象由本、专科学生扩大到研究生,取消了以前不利于国家助学贷款的部分规定。
  这样,对国家和学生高度负责、简便而快捷的国家助学贷款终于来到学生们中间。贫困学生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就能取得最高等于学费和基本生活费之和的信用贷款,无需见证人和介绍人提供担保,同时享受国家贴息,学生实际承担利息不到3%,最长可在大学毕业4年后还清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在贫困学生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支持了他们,学生们都很激动。他们认为,信用贷款不仅保障学业能够顺利完成,而且减轻了自身的精神压力,纷纷表示,一定要勤奋学习,为报效祖国打好基础。
  《补充意见》出台后,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及时下达了部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22亿元。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按要求启动地方所属普通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截至9月底,工商银行有23个分行与194所院校签定了国家助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金额2.2亿元;建设银行仅9月份就有14个分行与43所高校签定了相关协议;农业银行还开办了新入学大学生“金钥匙”助学贷款。
  各地都纷纷迅速行动,河南省副省长陈全国先后3次召开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国家助学贷款,还要求教育厅每周报告一次进展情况。《河南省助学贷款暂行意见》及时出台。到10月底,全省已有52所高校的3.6万多名学生提出贷款申请。湖北全省54所高校中有50所建立了助学贷款工作机构。上海市把每所普通高校的贫困生数列表成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到高校设摊服务,该市出现了学生排队申请助学贷款的现象。浙江省助学贷款已进展了三分之一。
顺利推进
国家助学贷款总体进展顺利,当然,作为一种新措施特别是刚刚开始的信用助学贷款,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非尽善尽美,从各地实践看,尚有可进一步完善之处。
首先,个别地方政府对国家助学贷款这项重大政策重视不够,落实贴息款项缓慢。其次,某些银行有一定顾虑,助学贷款如果发生呆坏账,银行及经办人员是否承担责任,税前核销呆坏账的办法是什么,这些银行希望对上述问题尽快作出明确规定。银行具体经办人员过少,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的进度。第三,有的学校组织工作不力,机构、人员不落实,因此报告经办银行的学生申请数偏少。此外,部分学生不愿贷款,怕背上欠债包袱,也有部分学生贷款后把助学贷款挪作他用。所以,学校要培养学生自主、自强能力,帮他们树立信用观念,养成诚实、守信的品德。
国家助学贷款做细做好了,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特别是经济较困难优秀青年得以深造意义重大。乘国家助学贷款之势,更多的人才定能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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