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对电子商务的疑虑
第7版(国际周刊)专栏:视点
消除对电子商务的疑虑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 钟义信
近年来,国内外关于“电子商务”的宣传报道不少,但是时至今日,电子商务却仍然雷声大,雨点小。这是为什么?
自然,作为一项庞大的社会综合系统工程,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一个成长积累的过程,不可能一哄而上,一蹴而就。这是一方面的原因。
另一方面,笔者通过观察与研究发现,原来,虽然人们普遍欢迎并看好电子商务可能带来的实惠,但对于“发展电子商务”却也还存在不少疑虑。
不少人(包括理论界的一部分人)认为: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主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来实现,因此,发展生产才是根本的举措,而流通交换是发展生产的必然结果。他们担心,发展电子商务有“本末倒置”之嫌。
其实,生产、流通、交换是社会进步链条中相互联系的环节:生产发展可以促进流通与交换,流通与交换的展开则牵引着生产的发展。如果流通与交换环节不顺畅、不繁荣,必然会影响生产本身的发展。特别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流通与交换)更是扮演着强力激励者的积极角色,对于生产活动有着巨大的牵引和导向作用。市场直接反映着不断变化和迅速发展的社会需求,满足市场需求就是满足社会需求。这正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色。因此,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促进流通交换的繁荣兴旺,不存在“本末倒置”的问题。
进一步说,信息时代的市场本身既是物质商品流通交换的场所,也是大量信息与知识商品生产和消费的场所。市场与商务活动不再是纯粹的流通与交换环节,也兼有信息与知识产品的生产功能。随着信息经济、知识经济的不断成长,信息与知识商品的份额将超过物质商品而成为主导商品。这样,人们更不必担心发展电子商务会“本末倒置”了。
更多的人(包括普通顾客和各类商家)对电子商务的实际操作还存在巨大的“信任疑虑”。人们从屡见不鲜的“网络黑客”、“网络病毒”、“网络欺诈”以及目前商务活动中普遍存在的投机倒把、坑蒙拐骗和假冒伪劣商品现象产生出相当强烈的担心:电子商务可信吗?
应当承认,公众对于电子商务的“信任疑虑”确实是有根据的,因而是可以理解的。这就启发我们应当做出积极的努力,用实际的电子商务的优良效果来逐渐消除公众的疑虑。事实上,电子商贸活动中出现的“信任”问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技术不完善引起的差错,一类是人为造成的侵害。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前一类问题会逐步减少以至基本消除。人们对此一般抱有足够的信心。后一类问题则比较麻烦,需要通过艰苦细致的努力,加强正面的教育引导(包括社会文化教育、社会道德素质教育)、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制订必要法制法规(包括国内的法规,特别是国际的法规),才能使电子商务受到良好的约束和规范,使全国和全球的电子商务活动逐渐走上公平和可信任的轨道。
这里也引出了一个问题:在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事业中,政府应当做什么?企业和公众应当做什么?
笔者以为,各级政府需要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打基础造环境。具体来说,就是大力支持我国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的进步,在全社会创建良好的道德、制度、政策、法律环境。广大企业和公众则应当充分认识电子商务的意义,在不断改善的环境中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入我国电子商务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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