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民意 办实事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民主评说
顺民意 办实事
江苏泗洪县委 胡昌方
今年,笔者的家乡——江苏宿迁市委、市政府为了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专门设立了“征集建议”信箱和热线电话,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为民办实事的意见和要求”,在此基础上,经过慎重研究,最后拟定出2000年度为民兴办的18件实事。
一项举措,折射出一种思想,反映出一种境界。宿迁市的做法,坚持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体现了市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优良作风。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群众生产、群众利益、群众经验、群众情绪,这些都是领导干部应时刻注意的。”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在为民办实事的认识上存在不少误区。一是对本地区的经济实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估计过高,总认为“人民事情人民办,大家掏钱理应当”;二是自以为“替老百姓办好事,无需征求他们的意见”。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加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强行集资,胡乱摊派,致使一些地方的干群关系紧张,群众告状、上访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其实,老百姓的腰包里装有多少钱,他们自己最清楚;想办什么事、不想办什么事,他们最有发言权。要使为民办实事的决策民主化、合理化、科学化,要使兴办的每一件实事都能得到老百姓的拥护和欢迎,就该像宿迁市那样,热情鼓励和支持群众参政议政,认真采纳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要办那些违反群众意愿的事,也不要办那些超出群众承受能力的事,哪怕是诸如铺路筑桥等为老百姓谋利益的好事,也要量力而行,注意方法,讲明道理,宣传到位。
如今,“为民办实事”已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的一致心声。然而,此中是真是幻,是实是虚,是福是祸,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在兴办实事决策前,有必要走走群众路线,听听民众呼声,把老百姓的意见视为“第一信号”,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后,笔者想提醒一下宿迁市的领导同志,年底即将到来,你们的“实事”办得怎么样了?别忘了给群众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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