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法治进程赢得发展先机——江苏省委书记回良玉谈依法治省方略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公正执法基层行
加快法治进程赢得发展先机
——江苏省委书记回良玉谈依法治省方略
本报记者 徐运平
最近,记者随“公正执法基层行”记者组在江苏采访时,就该省如何实施依法治省方略,专访了省委书记回良玉。
记者:江苏在1997年就作出了依法治省的重大决策,请你谈谈近年来江苏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方面的情况。
回良玉:江苏省委、省人大于1997年底分别作出了《关于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和《关于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以此作为我省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自此以后,我省的依法治省工作开始从抓基础、抓基层进入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的新阶段。
两年多来,我省依法治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以学习宣传修改后的宪法为契机,推动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二是以推行执法责任制为突破口,促进了依法行政。三是实现政务、审务、检务、警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四是村民自治有了新的进展。五是执法监督得到加强,省人大用依法治省总揽人大工作,立法工作有新的突破性进展。六是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建成。我省先后成立了省、市法律援助中心,“148”法律服务平台亦已基本在各县(区)全面开设。
记者:在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过程中,江苏检察机关做了哪些工作?今后将如何进一步采取措施,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回良玉:在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过程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努力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坚决地查办一批有影响、震动大的职务犯罪要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在加大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等问题,我省检察机关加大了诉讼监督力度,认真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制的尊严。与此同时,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推进基层院建设,为公正司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去年以来,积极开展了争创“五好”、“两满意”活动,已有70个检察院达到了“五好”标准,占总数的59.8%,有26个“五好”检察院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
我省法治化进程还相对滞后,市场秩序的失范现象还普遍存在。当前,应把广大干部作为法治教育的重点,特别是担任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法律素质。一切竞争,说到底都是人才的竞争,首先是领导人才的竞争。领导者不懂法律,可以说,就不具备参与现代竞争的基本条件。因此,今后考核、提拔、使用干部,法律素质应当作为一条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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