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运气”
第4版(要闻)专栏:人民论坛
也说“运气”
米博华
某地一局长因纵酒而醉死歌舞厅的奇闻,在《焦点访谈》被披露后,引起人们同声谴责。照理说,因大吃大喝而导致两人(其中一人被逼服毒)命丧黄泉,教训已够惨痛,参与者乃至当地领导本应深刻反省。但面对查处,一位参与者却这样“吸取”教训:“我运气不好!”似乎用公款吃喝天经地义,倒是批评和查处冤枉了当事人,错在“运气不好”。
教训就是“运气”不好么?大谬。可在一些人看来确实如此:说话办事已无所谓是非美丑,靠的是运气。由此而派生出一个奇怪的逻辑:贪污受贿被举报了,那是自己倒霉;玩忽职守被追究责任,那是不幸撞到枪口上。反之,干了坏事,只要没被捉住,就是没事。漏网之鱼照旧逍遥。那位大吃大喝的干部嘴上没说、心里可能这样盘算:如果没有发生命案,没有被媒体报道,没有被组织上盯住,这样的大吃大喝委实算不得什么。他就没有想一想,在一个贫困县,十几个干部花上千元公款吃喝玩乐对不对;吃喝闹出人命还逼死人命理亏不理亏。他就没有想一想,所谓“倒运”并非偶然,往最低处说,如果对纵酒作乐稍有一点愧怍之心、收敛之意,恐怕也不至上演这样的闹剧。纵酒加上欢歌,歌不成醉死,死了还要逼死一条人命,听来离奇,但这样的事发生在吃喝玩乐成瘾的人身上又有什么奇怪的?“事有必至,理有固然。”这实在是对纵酒作乐的一种报应。板子是打在那几个参与者身上,但教训却应该为热衷此道的人汲取。
“运气”说在一些人那里颇有市场,因为干了不光彩事的人的最大心理寄托就是侥幸。展开一点儿说,这也是不正之风甚至腐败之风屡禁不止的一个充满诱惑的陷阱。诱惑,是说确有人贪污腐败而又一时未被察觉。有人用公款狂吃滥赌不是照样没事吗?有人以权谋钱不是躲过去了吗?所以侥幸就成为明知错误明知犯法也要干下去的理由。陷阱,是说凡是靠自欺放纵自己的人,或迟或早总要走向毁灭。古往今来,靠侥幸吃饭的人鲜有不失败的。这些年来被查处的腐败分子绝少法盲,倒是自欺使他们头脑发胀,聪明反被聪明误。如果说他们中个别人有所悔过,恰是悟到“鱼烂缘吞饵,蛾焦为扑灯”,还是奉公守法、勤政为民靠得住、打不倒。一个党员干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从长远来讲,不会吃亏,只会更快进步。
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甚至过失。但是情况相似的人为什么走上完全不同的道路,原因固然很多,但根本的是,有的人善于从积极的正确的方面总结经验,反躬自省,以人为镜,从而走向成熟,不断进步。而有的人对不足或失误却从消极的和错误的方面吸取“教训”,不思己过,怨天尤人,刚愎自用,以至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不醒悟。这样干,只能是一个接一个的厄运。“知过能改,善莫大焉。”认识错误是走向进步的转机。如果那些对大吃大喝的不良风气习以为常的人们能够醒过酒来,从这出闹剧中汲取教训,未尝不是好事。反之,不讲是非美丑,还想碰碰运气,只会越陷越深,前景黯淡无光,直至走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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