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第2版(经济)专栏:编辑点评
配套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在几年之前谈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人们很自然地想到,这是指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但是当许多国有企业改革成为公司,却没有完全表现出预期的机制转变效应时,大家认识到了,问题可能并没有这样简单。
在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的实践中,尤其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都极大地深化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需要改革,以便在政企分开的基础上使出资人到位;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体制需要改革,以便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经营者选任、约束和激励机制;国有企业的富余人员需要分流、办社会职能需要分解、内部改革需要推进,以便真正转变企业内部的经营机制;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加快建设,以便形成企业能够优胜劣汰的体制条件。现代企业制度应是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这一点越来越成为各方面的共识。
在配套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方面,一些城市率先进行了系统化的探索。在上海、青岛等城市成功的经验中,我们可以比较清晰地看到配套改革所产生的体制效应和现代企业制度体系框架基本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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