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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打赢了反倾销官司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11-2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彩虹打赢了反倾销官司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反倾销是当前世界各国规范贸易程序普遍采用的手段之一,但国外确实存在着对华采用歧视政策和滥用反倾'...

彩虹打赢了反倾销官司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反倾销是当前世界各国规范贸易程序普遍采用的手段之一,但国外确实存在着对华采用歧视政策和滥用反倾销的行为,例如,在计算倾销幅度时采用不合理的“替代国”作为裁定依据等。面对反倾销,除了政府要加大交涉力度,让对方尽早确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之外,企业也要强化自保意识,积极应诉。彩虹的做法或许能给我国企业以启示。
  ——编者
  彩虹打赢了反倾销官司
  本报记者 丁刚
  9月初,中国电子进出口彩虹公司(属彩虹集团)接到欧盟委员会通知,对原产中国的14英寸彩色显像管不征收反倾销税。一个半月之后这一决定在欧盟理事会上获得通过,这标志着彩虹打赢了这场反倾销官司。
  “就算是练兵,也要干”
  此案是去年6月由飞利浦发起的,飞利浦以印度为替代国,认定中国14英寸彩管的倾销幅度高达48.4%。同时被诉的还有印度、马来西亚等国。
  听到这个消息,彩虹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应诉。三年前,彩虹开始扩大出口时,集团总裁吴维仁就在会上讲过,彩虹要走向国际市场,就必须关注反倾销。这一次,他听取汇报不到10分钟,就拍桌子作出了决定:“应诉!这是集团有史以来第一次应对反倾销,就算是练兵也要干。”随后,他们聘请了富有经验的布鲁塞尔史德华律师事务所的鲁考夫和王磊为代理律师。
  紧张的应诉准备工作开始了。曾多次为中国企业代理反倾销应诉的王磊律师说:“彩虹人的精神令我们深为感动。无论是周末还是夜晚,不论是管财务的,还是管销售的,都是随叫随到,积极配合,非常迅速地拿出有关资料。”
  因为是国企,彩虹不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只能由欧盟选定一个替代国来做价格比较。彩虹最担心的就是拿印度来做替代,印度与中国差别较大,彩管价格相当高,与其相比,倾销差额必然很高。比较而言,在被诉国中只有马来西亚与中国比较接近。律师进而提出法律抗辩,要求用马来西亚做替代。
  接着,律师又根据彩虹提供的数据作了进一步分析,确定彩虹是中国唯一对欧出口此类产品的企业,出口份额要比飞利浦借用的欧洲统计局数据少得多。依据欧盟法规,倾销的认定除要看倾销幅度,还要看是否对欧盟企业造成失业增加、利润下降等方面的损害。而彩虹的对欧出口量根本不构成损害。由此,中方确定了以“无损害”为目标的应诉方案。我方律师指出,彩虹销往欧洲的彩管价格为30美元左右,而飞利浦合资厂生产的彩管技术更为先进,在中国海关的报价却是26美元。如果飞利浦的价格是正常的国际市场价格,而中国的价格却被视为倾销,哪里还有公正可言!
  “中方的发言太精彩了”
  今年3月7日,听证会在布鲁塞尔举行。听证会开始后,律师列举了大量数据和事实,说明彩虹的出口对飞利浦无损害,并指出彩虹是中国唯一对欧出口此类产品的企业。
  接着,彩虹的代表梁援还分析了欧洲市场上彩管价格下跌的原因。她说,在本案调查期内(1997年),飞利浦彩管销量猛增,其在西班牙的一家工厂对南美生产的彩管做微小改动就算作本地生产,投放欧洲市场。同时,飞利浦在欧洲还增加了两条生产线。调查期最后一段时间,飞利浦赢利回到了最好年份的水平。事实表明,欧洲市场价格下跌与飞利浦有关,中方出口并未造成损害。
  中方对市场情况如此了解,使不少欧委会官员深感意外。他们不断提问,使预计40分钟的听证延长至两个小时。有官员当场称中方论点清楚,并同意就有关问题继续调查。欧方代表会后称赞说:“中方的发言太精彩了。”
  在以后的几个月里,彩虹又与律师紧密合作,据理力争,最终使欧委会改变了初裁征收11%反倾销税的决定。至此,彩虹一年多的应诉有了圆满结果。
  彩虹的胜诉并不是偶然的,它从侧面反映出,这个中国彩管生产的老大正在雄心勃勃地向国际市场推进。
  三年前,彩虹集团确定了发展战略:短线产品赶上国际水平,扩大出口;长线产品的研发与国际水平同时起步,争取领先。彩虹近年来投入了数千万元,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展新品研究与开发,成果显著。吴维仁总裁说:“一开始研制这些产品,我们就盯着国际市场。在新品的市场开发方面,彩虹要拿出拳头产品,通过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这样才能摆脱总被反倾销的怪圈。”(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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