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鲁丽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做好侨务立法工作 保护归侨侨眷权益
第2版(要闻)专栏:
何鲁丽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做好侨务立法工作 保护归侨侨眷权益
本报北京11月17日讯 记者柳晓森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10年来,我国初步形成了保护归侨侨眷权益的法律体系。今天在北京召开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十周年暨修改该法的决定公布施行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强调,这部法的修改和颁布施行是侨务工作的一件大事,对于做好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的工作十分重要。要进一步做好侨务立法的有关工作,推动有关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致公党中央、中国侨联联合举行的座谈会上,何鲁丽说,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10年来的实践证明,这部法对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调动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爱国爱乡的积极性,参与祖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同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司法机关在督促侨法实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护侨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何鲁丽指出,修改后的侨法公布施行之后,还有更多新的工作要做。首先要做好侨务立法工作,推动有关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其次,要进一步做好涉侨法律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第三,认真做好侨务法律的普及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护侨法律意识。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说,1990年颁布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使我国的侨务工作走上了法制的轨道;修正案的通过,标志着我国侨务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加全面。修改后的这部法律明确了归侨、侨眷的社会保障权益,突出了侵犯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有关政府主管机关在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方面的职权与职责做出了明确的划分。当前,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这部法律,同时,人民政协以及有关涉侨组织,要积极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深入了解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贯彻执行情况,积极建言献策。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郭东坡说,10年来,国务院侨办和地方侨办在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级侨办还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严重侵犯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案件。今后,各级侨办要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修改后的侨法,加强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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