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辩证看误诊
第10版(健康时空)专栏:
客观辩证看误诊
误诊误治现象不仅医学界重视,普通百姓更是非常关注。日前在成都召开的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临床误诊误治研究会工作研讨会上,专家云集,观点各异,但目标只有一个:如何更好地认识误诊误治,防止和纠正误诊误治。
医学界普遍认为,误诊误治是由于医务人员工作不负责或者专业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应达到的标准而导致的诊断错误或治疗错误。它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责任性误诊误治,属于医疗过失,另一类是技术性误诊误治,属于技术过失。
《临床误诊误治》杂志主编、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临床误诊误治研究会副主任陈晓红在调查分析了64万份文献误诊病历报道后,将误诊误治的原因归纳为16种,主要是:医生经验不足,缺乏对疾病的认识;问诊与检查没有取得共识;医生没有选择最有力的检查项目;过分依赖或重视检查结果;疾病本身缺乏特异性症状;医生的诊断思维方法有问题;疾病属国内罕见病、新病;并发症掩盖原发病;以罕见的症状反映疾病;病人主诉不确切,代诉病史不确切;病理诊断错误;病理切片不到位;多种疾病并存,漏掉主病;缺乏特异性诊断设备;对专家、权威盲从;病人故意隐瞒病情。根据以上列举的误诊原因,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对误诊误治的发生医生负有很大的责任,因此,增强责任心和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诊断的正确性和治疗的合理性,是广大患者对医生的合理要求。
可喜的是,医学界已经开始正视这一问题。1999年10月,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临床误诊误治研究会在无锡成立,这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的专门研究误诊误治问题的学会。《临床误诊误治》杂志办起来了,误诊学作为一门学科已经走上医学院的讲坛。
应当指出,误诊误治的发生并不单纯是医生一方的责任,与医院的管理体制、医学的实践教育、疾病和患者自身都密切相关。现代医学科学对人体的认识和对疾病的认识能力有限,对于一些复杂的病情,当今的科学水平还无法作出正确诊断;有的病情不表现典型的症状和体征,即使再高明的医生、再先进的检查仪器也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只有当疾病充分发展了,各种症状体征表现明显了,才能进行正确的诊断。卫生部北京医院内科教授曾昭耆曾引用医学前辈张孝骞教授的话说:“病情就像人的面孔一样,没有两个是相同的。”曾教授强调:医生在谋求一个病人的治疗方案时,好像雕刻家面对一块璞玉,必先反复思量,因势利导,谨慎从事,不泥陈规,才能期望得到最好的成品。对于每一个新病人,医生只能从零做起。在治疗没有完成之前,医生不能断言对这个病人的治疗一定会成功。病人可能在疾病发生、发展的任何时期前来就诊。一般地说,就诊越晚,病征表现越完整和明显,诊断相对容易,但治疗效果却可能很差;就诊越早,可能是治疗的较好时机,但对早期病例,医生在诊断上却会碰到更大的困难。比如,急性心肌梗死最初1—2小时,病人虽有明显症状,但心电图表现可能不典型,血清酶也无异常表现;过1—2天,一切诊断依据都已展现,但却已丧失了溶栓治疗的时机。
所以,并不是诊断错误或治疗错误都可称为误诊误治,应纠正误诊必然误治的一些不确切看法,客观地评价误诊误治的原因。
如何避免误诊?医生提高技术水平,增强责任心,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而患者也可以根据自身病情,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海军总医院院长段蕴铀教授提醒患者,在对医生诉说病情时,不应隐瞒,而应全面、准确地介绍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发病情况。不能给医生太多的心理压力,积极与医生配合,这些都有助于减少和避免误诊误治。
(赵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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