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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千年历史存照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11-1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为千年历史存照 第8版(人文社科) 专栏:文化月评   为千年历史存照 苏人   几年前,一位挪威博物馆专家曾慨叹:一个古老的民族,如果没有对自身传统文化'...

为千年历史存照

第8版(人文社科)
专栏:文化月评

  为千年历史存照
苏人
  几年前,一位挪威博物馆专家曾慨叹:一个古老的民族,如果没有对自身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当他们与现代文明接触时,往往就会失去其文化根基,造成文化消失。
  当我们的观念依然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为难有作为,当社会的变迁使其赖以存在的一些文化背景逐渐消失,当独步天下的经济成为文化生存的裁决力量,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日渐衰微便是十分自然的。
  而日本民俗学会会长10年前就曾扬言:日本的民俗学研究已到了材料的枯竭期和理论的停滞期,必须从现在起就立足于收集中国的民俗材料。面对如此情况,我们必须分外小心,不能让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从我们的手中漂流四方。
  当然,从历史上看,文化也是要不断变更的。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不可能永踞圣坛。但历史前进的步伐不会以破坏文化生态平衡为代价。一个健全发展的社会,应该为那些消失的文化形态树碑立传,使之成为历史的参照;更多的则要在现实生活中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
  几千年前,孔夫子就曾说民间采风“可以兴可以观”,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民间诗歌可以振奋民族精神,可以观察国家命运兴衰。相对于正统文化而言,民族民间文化是中国文化的根本性的源头,它来自人民沸腾的生活里,来自生动的实践中,因此更稳定更深厚,更能反映民族心理,体现民族血脉,更有广大群众基础。它是我们民族精神的寄托,是中华文化的载体。
  新世纪曙光已现,经济全球化已成必然。这一趋势对各国传统文化产生了深刻冲击和巨大影响。我们要看到:经济开放与文化保护同等重要,经济全球化与文化多元化势必共存。方此之时,体现民族的审美个性和文化精神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其独特性是其它依附现代工业社会产生的文化所不能取代的。在某种意义上,它的消亡意味着民族个性、民族特征的消失;它的兴盛,意味着民族文化和文化精神的传承。
  令人欣慰的是,云南省率先为民族民间文化制定了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我国全国性立法调研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各有关部门及一些省市已经开始了保护抢救工作。这一切充分体现了一个文明古国保护文化遗产的决心。
  我们必须拯救民族民间文化,守护中华文化的血脉,为千年历史存照,也为民族未来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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