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全面展开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全面展开
本报北京11月16日讯 记者王比学报道:全国各地、各部门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全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验收的意见下发后,纷纷把验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全国“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已全面展开。
从中央到地方,对“三五”普法验收工作都极为重视,把验收工作纳入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于年初下发了《关于全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验收的意见》,并召开各省法制宣传处长会,了解各地验收工作进展情况,听取验收工作汇报。各地各部门根据全国普法办的统一要求,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北京市委副书记张福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强卫等领导亲自带队,组成六个“三五”普法依法治市检查验收小组,分赴各区县、各单位进行检查。全国人大内司委组成检查组,先后到江西、上海、江苏、湖南、北京等省市就“三五”普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电力公司、中国航空第二集团公司等部门都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验收工作。
为使验收工作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全国普法办提出的基本标准,制定了详细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案。各地区在制定验收标准时,均采用百分制的量化形式进行列项打分。各地、各部门还根据“谁制定规划、谁考核验收”的原则,条块结合,相互协调,认真做总结验收工作,有效避免了多头验收与重复验收,避免了人力、物力的浪费。
各地各部门在文件中明确规定了自查、互查和抽查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办法。湖南省在检查方法上采取了三个结合,即:“听”与“查”结合、“重点”与“一般”结合、“走访”与“问卷”结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各地各部门把检查验收工作分成几个阶段,通过自查和同级互查两个阶段,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弥补。
为了加强“三五”普法验收的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部门还积极邀请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行业部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声势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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