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有关部门“闻过则动” 落实整治措施 打击证件制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答复反应
重庆市有关部门“闻过则动”
落实整治措施 打击证件制假
10月11日你报民主与监督版刊登了我市群众写的《证件制假太猖狂》的图文稿件后,我们及时作了报摘,并按照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进行跟踪督办,目前各项整治措施已基本落实。
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进行为时40天的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打击破坏市容市貌扰乱公共秩序管理的违法犯罪分子;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规,端窝点,堵源头,对伪造、贩卖国家机关印章、证件、公文的违法犯罪分子加大打击的力度。
市政管理部门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张贴、乱挂、乱刻、乱画的行为通告》的规定,组织力量指导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和部门清洗电杆、电话亭、人行天桥等公共场所乱贴乱画乱写的广告;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市政、街道督促检查,业主负责的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制度,组织专门力量,动员群众参与,追查乱张贴乱涂画的违法人员。
民政部门将不断改进和提高有关证件的防伪度,加强对有关证件的印制、运输、保管和发放工作,防止丢失和冒领。同时,加强对“三无”盲流人员的遣返工作力度。
工商部门在办理企业注册、法人登记等有关证照时,将加强对证件真伪的识别和鉴定工作,发现使用假证件者立即送当地公安机关。
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快对普通高校的学历证书进行电子注册、上网公布的工作进度,以供用人单位查询和社会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成人高校学历证书的管理,健全制度,对成人高考学历证书实行验证、审核,并加强对自考文凭的管理,严格发放程序。
整个整治工作力争在11月15日前取得根本性的成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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