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探索 不断规范
第2版(经济)专栏:
坚持探索 不断规范
本报评论员
今年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脱困目标的决战之年。现在看,胜利就在面前,目标可望如期实现。在新世纪即将到来和“十五”计划即将实施之际,认真总结三年来国企改革和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对于实现国有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提出三年改革脱困目标,举起了一面旗帜,发出了伟大号召。有了这面旗帜,全国上下、各个方面的力量动员起来,发挥出来,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手段,集中力量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三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在实践中摸索了成功的路子,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其中一条就是,坚持深化改革不动摇,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三年来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现代企业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中央管理和地方管理的一批国有企业已进行规范改制,逐步实现了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转变职能,政企进一步分开,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开始建立;许多企业积极转变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加大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建立企业优胜劣汰机制、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从今天开始,本报将陆续报道介绍青岛港务局、安徽华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春兰集团、山东水泥厂、兰新通讯设备集团等5家企业的经验。这5家企业,在改革和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成绩,他们规范改制、强化管理的许多做法,值得广大国有企业借鉴和学习。
我们有理由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充满信心,同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改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和繁重。国有企业改革脱困三年目标,是一个阶段性目标。国有企业改革是要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新体制的建成、完善和有效运行需要一个过程。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陷入困境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不论体制问题,还是结构问题、社会负担问题,彻底解决都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方面,我们目前形成的只是新体制的框架,虽然一大批国有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革,但不少企业在许多方面还不够规范,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出资人没有完全到位,经营机制尚未完全转换,管理跟不上等,都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和系统化。加快股权多元化步伐,建立依法规范和严格监控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等,这些重大问题,还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探索解决。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这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一个指导性文件,必须认真学习,认真贯彻。
“十五”即将开始,国有企业改革也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进一步明确了“十五”期间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方针。我们相信,有三年改革脱困工作打下的良好基础,有众多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丰富经验,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步伐会更快,形势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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