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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依法治国的根基——莱芜市实施法律进农家活动纪实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11-12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夯实依法治国的根基——莱芜市实施法律进农家活动纪实 第1版(要闻) 专栏:   夯实依法治国的根基   ——莱芜市实施法律进农家活动纪实   本报记'...

夯实依法治国的根基——莱芜市实施法律进农家活动纪实

第1版(要闻)
专栏:

  夯实依法治国的根基
  ——莱芜市实施法律进农家活动纪实
  本报记者 胡健
  编者按:山东省莱芜市实施法律进农家活动的实践回答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后,在以家庭为基本经济单位和基本社会单位的当代农村,广大农民应如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问题,适应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顺应了农村加快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潮流和趋势,收到了良好效果,值得各地借鉴。
  “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山东莱芜在贯彻依法治国战略中,紧紧抓住家庭这一社会细胞,创造性地实施法律进农家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
  法入寻常百姓家
  5年前,莱芜市莱城区羊里镇北留村村民彭秀让借给邻居彭秀荣2000元钱,用于合伙生产。结果因没有凭据,彭秀荣对彭秀让借的2000元钱不承认,拒不共同出资。经法院几次执行,直至最近才了结此事。而杨洪良、杨洪文兄弟教训更惨痛,3年前凑了3万元汇给东北的一个朋友买木头。钱汇走后就杳无音信,再也联系不上那位朋友了,事情到现在还没有着落。
  这些情况引起了莱芜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他们在调研中发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一家一户为主的家庭经济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由家庭利益冲突引发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莱芜市下辖两个区30个乡镇办事处,农村人口占全市人口85%。农民家庭的稳定和富裕,直接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莱芜市委、市政府决定推行法律进农家活动,使广大的家庭成员依照法律、法规管理家庭经济和家庭事务,调整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保证家庭成员的各项活动都有法可依、依法进行。1998年在羊里镇进行试点,1999年莱城区全面实行,今年全市全面推开。
  要法律进农家,首先要每个家庭成员知法懂法。市委书记时立军挂帅担当市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全市农村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到农户”、“法律进万家”和“法律服务送到家”等活动。市、区、乡三级都成立了“法律宣讲队”,定期深入到各村,利用召开宣讲大会的形式,集中搞好对农民的面授教育。该市推行农村农民教育义务工管理办法,规定18—60岁的农民每人每年必须有15天的集体受法律教育时间,并作为义务工年终兑现。对不能参加面授教育的老弱病残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采取定人、定向、定期送法,以消除普法的“死角”。同时,他们还在全市实行了“学生联户送法”制度,每个学生包2—3户农户,定期到农户家中宣读法律条文。
  “赔偿分两类,赔金列两簿。一是行政赔,主体是政府。二是刑事赔,公检法为主。”这是莱芜市创作的《普法五字歌》关于国家赔偿法的几句。这部歌谣囊括了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42部法律法规内容,浅显易懂,朗朗上口。有的镇免费给每户农民送一册五字歌。有的村不但将五字歌喷涂上墙,还将有关法律内容喷涂上墙,形成“普法一条街”,让农民出门见法,抬头念法,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制教育。
  依法治理维民益
  送法到家仅仅是法律进农家的第一步。
  据统计,近几年来,莱芜市婚姻、赡养、继承、邻里等与家庭有关的民间纠纷,在全部民间纠纷中所占的比例一直高达60%以上。而这些人日常生活中的纠纷在法律上并无细化的规定。于是,莱芜市从抓制定具体规范入手,依据100多个与农村家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反复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从140条到80条,最后形成60条供家庭成员普遍遵循的依法理家行为规范。这60条使每个家庭在道德、文化、法制、经济、婚姻等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规范的过程也变成了农户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北留村的张老汉有四个儿子,老汉与大儿子和二儿子谈不来,而老伴又与三儿媳、四儿媳不对眼。四个儿子自作主张,大儿、二儿养母亲,三儿、四儿养父亲,人为地让老两口分居。开展法律进农家活动后,因为这一条,四家都没有评上“十星家庭”。村里挂牌后的第二天,四个儿子就凑到一块,为老人修缮了房屋,主动与村委会签订了养老合同书,四家轮流赡养两位老人。
  任家庄村的任某无端对村委会划分的宅基地不满,以此为借口拒缴提留,并扬言要跟村委会对着干。任某的哥哥听说这件事后,找到任某说:“你是不是想上‘警示台’?全家人可不愿跟着你往自己脸上抹黑。”一句话,说得任某主动到村里交齐了欠款。
  法律进农家活动带来的最大变化是广大人民群众观念上的变革。
  孙王石村委会砍伐了一些老树,并已签订出售合同时,村民来到镇司法所指出村委会没有林木砍伐许可证,是不合法的。镇司法所及时制止了这起违法行为。
  “不怕天不怕地,就怕手中没法律;不知法不懂法,好比盲人骑瞎马。”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成为莱芜人的自觉意识,法律素质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素质被人们关注,讲求公开、追求文明,已成为一种新时代莱芜人的社会风尚。
  家和村安万事兴
  法兴国昌盛,居安民乐业。
  开展法律进农家活动以来,莱芜市的村风民风大为好转,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社会秩序更趋稳定。许多群众说:现在普通百姓也有档案了,好事坏事都往上记,说话办事有了约束,再也不能那么随随便便了。群众说的档案就是家政档案。各村每15户选举一名信息员(督导员),具体负责对这15户家庭及家庭成员的好人好事、遵纪守法及违法违纪、矛盾纠纷等情况,及时记录在案,做到一户一档、一人一表,作为村民入党、参军及村两委人员换届选举的重要依据。
  农户从实现经济契约化中尝到甜头,农村经济有了健康有序的发展。农民不再搞“口头协议”、“君子协议”,把家庭经济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减少和避免经济活动中的违法和失误现象。仅去年一年,羊里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就帮助农户签订和完善各类经济合同13100份,依法理顺了农村经济关系,提高了广大农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闯市场、奔小康”的自觉性和能力。去年该镇实现经济总收入9.2亿元,农民人均收入326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和8%,跨入了全市“十强乡镇”和“小康乡镇”行列。
  自去年以来,山东省莱芜市出现了一派新气象:有91%以上的行政村无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全市涌现出“十星级文明户”18万户,“遵纪守法光荣户”33万户,分别占全市家庭总数的48%、88%,文明村达到20%以上。今年7月份又荣获“山东省精神文明先进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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