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流动儿童教育暂行办法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专栏:
郑州出台流动儿童教育暂行办法
本报郑州11月9日电 记者李杰报道:最近,郑州市教委、郑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郑州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确保流动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凡年龄在7至15周岁,随父母在郑州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郑州市有固定居所、职业和收入的,均可在郑州市的公办、民办学校申请就学。
郑州市要求招收外来人口儿童少年就学的学校,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高收费。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费用。学校要维护外来人口学生在学校的正当权益,在接受教育、参加团体组织、评优选先、参加文体活动等方面,应与本市学生同等对待。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