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秉公执法 杜绝不正之风 辽阳中院审查权和审判权分开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确保秉公执法 杜绝不正之风
辽阳中院审查权和审判权分开
本报讯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推出一项新的体制改革:把审查权和审判权严格分离,使案件当事人无法接触审判法官,有效地杜绝了执法中的不正之风,保证了在案件审判中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来和全国各地的法院一样,立案庭只负责登记一下案件,就马上转给审判庭,调查取证、审理判决都由审判庭一部门全盘负责。许多案件的当事人立案后就千方百计托人接触有关法官,大搞请客、送物、送钱等一些非组织活动。一些立场不坚定的法官和当事人频频接触,接受当事人的钱、物以后,就有意向行贿的一方倾斜,办了一部分人情案、关系案,甚至枉法裁判。去年初,一位法官在审理两家企业合同纠纷案中,多次吃请、受礼,拿出了一个偏向原告的意见。被告不服,多次申诉。问题查清后,这位法官退回了吃请的钱款,还受到了通报批评,对案件重新进行了公正的判决。
在深化改革中,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总结执法中的经验教训,把审判庭开庭前的全部准备工作,如对案件有关证据的收集、调查、复核、鉴定、勘验、审计、财产保全等全部事项交给立案庭,审判庭只负责依法判决,而且审判庭的人员组成是按输入电脑的全院审判人员的排列顺序,由电脑按程序组合确定,在开庭前5天到10天公布。事先任何人都不知道审判员是谁,也没办法更改名单,所以案件的当事人就没有办法接触审判法官,有效避免了法官吃请、索贿、徇私舞弊等问题,保证了案件的及时审理和判决的准确性。从去年3月到现在,开庭率由过去的30%提高到100%,审判期限也比过去缩短一半,而且没有一家上访告状的。(段心强 陈殿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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