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选拔与监督机制——选好用好干部的关键
第9版(理论)专栏:
强化选拔与监督机制——
选好用好干部的关键
黄学军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继往开来、开拓前进的根本保证。搞好干部队伍建设的途径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搞好选拔与监督机制建设,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配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全方位、多途径的监督。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关键是选好用好干部。在当前的形势下,选用干部必须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在干部工作中,解决“识人不准,把关不严,用人不当”的问题,既要靠教育,更要靠改革。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工作就很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干部队伍就会缺乏生机与活力。近几年来,为了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青岛市在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先后实行了“双推双考”公开选拔干部的制度,推出了干部试用制、待岗制,拓宽了民主推荐的渠道,加大了干部交流的力度。同时还改进了企业干部管理体制,调整了管理权限,筹建了企业经营者评价中心,把企业人才推向市场。这些改革措施,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完善监督机制。从监督内容上看,主要应包括:一是监督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监督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监督领导干部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服从上级决议,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四是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强化宗旨观念,密切联系群众,勤奋工作,积极进取;五是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保持清正廉洁,自觉拒腐防变。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必须突出重点,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近几年来,青岛市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采取了许多得力措施,取得明显的成效。
加强干部实绩考核工作。干部工作考核是熟悉干部、了解干部的主要途径,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情况,本身就是对干部最有力的监督。为此,青岛市制定了干部实绩考核管理办法,从政治素质、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开拓创新等方面对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强化党内监督管理。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谈话、打招呼制度,经常找干部谈话,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特别在干部职务发生变动、有犯错误的苗头、在廉政问题上群众有反映时,及时找干部谈话,提醒本人,防患于未然,防范于初始。二是实行干部诫勉制度。对那些有一定问题、又不够纪律处分的干部,在进行批评教育的基础上,提出警告,限期改正错误;问题比较严重或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改正错误的,及时进行职务调整。
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一是实行干部公示制,在公开选拔副局级党政领导干部时,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通过新闻媒介等加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主要依据。三是建立干部工作监督巡视制度,组织巡视员定期对各市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巡视。四是做好信访、函询工作,凡属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采取当面谈话等形式,要求领导干部如实向党组织说清楚,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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