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国际公约 维系生态平衡 我国实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专栏:
履行国际公约 维系生态平衡
我国实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
本报北京11月8日讯 记者赵永新报道: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马福今天在北京向新闻界宣布,我国正式实施《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有关地方和部门将本着“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在未来5年间基本遏制住由人类活动导致的天然湿地下降趋势,初步建立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管理秩序,开展湿地恢复的实验性工作,为开始全面恢复湿地提供技术和方法。
该保护行动计划是在世界自然基金会的资助下,由国家林业局牵头,外交部、国家计委等国务院16个部门编制而成。
据介绍,湿地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1971年国际社会通过了《湿地公约》。
我国湿地总面积6594万公顷,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自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以来,我国的湿地保护工作取得很大成效,黑龙江扎龙、吉林向海、湖南洞庭湖等7大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我国的湿地保护形势严峻:面积削减,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衰退,污染严重,水质恶化,河床、湖底淤积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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