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建设的必由之路——辽宁省副省长赵新良就人防向民防转制问题答本报记者问
第12版(国内政治专页)专栏:
人防建设的必由之路
——辽宁省副省长赵新良就人防向民防转制问题答本报记者问
从人民防空到旨在抵御战争灾害、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的民事防护,是我国人防建设的必由之路。在这方面,上海市、深圳市和辽宁省都在进行有益的探索。前不久,记者在沈阳就这个问题采访了辽宁省分管人防工作的副省长赵新良同志。
记者:赵新良副省长,你们辽宁省从人防向民防转制的工作发展很快,为全国提供了经验,请你谈谈这方面的情况好吗?
赵新良:我省人防向民防转制的工作是1997年1月从抓人民防空与应急救灾一体化试点工作开始的。试点分两期,历时3年。今年,我们加大了工作力度,目前全省14个市中已有12个市成立了民防机构,并正在按民防体制的需要,明确任务,细化职责,理顺关系,强化基础建设,使民防工作扎扎实实向深层次发展。
记者:作为一个省普遍开展民防工作,在全国你们是第一家。省政府下这么大决心开展民防工作,是基于一种什么考虑?
赵新良:我省普遍开展民防工作,主要是为了实现“两个适应”的要求,即:适应打赢高技术局部战争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
现代高技术局部战争,空袭与防空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突出。高技术空袭作战,具有隐蔽突然、时空广泛、打击精确、破坏严重等显著特点。这就要求人民防空系统必须具备很强的平战转换能力、情报预警能力、组织指挥能力、综合防护能力和快速消除空袭后果能力。在和平环境中,如何提高这些能力?单纯靠敌情刺激不行,单纯靠搞人防战备建设也不行。唯一的出路就是发展平战结合,走人民防空与防灾救援一体化的路子。把握住人民防空与防灾救援十分相近的特点,使人民防空系统在平时组织协调防灾救援的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检验,切实提高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的能力。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思路是正确的。开展民防工作拉动了我省人民防空的全面建设:人防准军事化文明机关建设全面起步,人才队伍明显壮大,指挥通信自动化水平明显提高,防空专业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基础建设投入明显增大,“九五”以来,仅人防指挥通信建设投资就比前15年的总投入增加了2倍。
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防灾救援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而完善。我省原有的防灾救援体制是各有关部门分条管理。这种体制,在发生一般性灾害和事故时是可以应付的。但是,一旦发生规模很大,危害因素很多,影响范围很广的重大灾害事故,无论是哪一个部门都难以承担救援任务。因此,政府本身需要建立集各种防灾救援分系统为一体的综合系统,成为牵动各个分系统的联动系统,形成全社会的整体防灾救援力量。空袭灾害是复合型的灾害,而且比平时发生的灾害和事故要复杂得多,严重得多。战时防空是政府和军事机关组织指挥各部门和全社会的联合行动,这种领导体制完全适用于平时防灾救援。因此,把防空抗毁与防灾救援结合起来,是非常可行的。这样做,不仅使防空资源得到了有效使用,而且完善了社会防灾救援体系,使防空防灾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记者:辽宁省的实践证明,把防空抗毁与防灾救援结合起来,不仅必要,而且可行。那么,你们省在领导民防工作方面有哪些基本经验或体会呢?
赵新良:应该说,我们省的民防工作还属于刚刚起步阶段,任务还十分艰巨,道路还很漫长。回顾几年的工作,如果谈体会,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政府本身必须重视民防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不论是指挥战时防空,还是组织平时防灾救援,都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将从直接管理经济工作转到宏观调控上来,经济职能要弱化,防灾职能要强化。
二是必须协调好部门关系,齐抓共管。民防事业是关系全社会、惠及全民族的浩大社会性保障事业,必须征得社会各部门、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因此,开展民防工作不仅是人防部门一家的事情,涉及方方面面。宣传不到位,关系不理顺,就容易产生误解,互相推诿,影响工作。
三是必须舍得投入,常抓不懈。几年来省政府十分关注省人防办机关建设,人防的重要活动,我们积极参加,给予支持。去年在全省民防指挥所建设中,我们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1600多万元,用于民防指挥场所建设。各市人防办或民防局的机关建设也得到了各市市委、市政府和军事机关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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