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罪犯落网记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大要案写真
智能罪犯落网记
李海波
1999年6月的一天,北京某公司计算机部经理成侃在报纸上读到一条消息,说的是北京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发生在中关村的伪造邮政储蓄卡盗取客户存款的案件。这对成侃的启发很大:我是学计算机的,照方抓药,也伪造自动取款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人家的存款,还不容易被人发现。成侃为了进一步搞清ATM卡的技术标准,特地到北京海淀区一家邮局用3000元开了两个活期存折,并申请了两份ATM卡。同时,为了防止自己的行为暴露,他特意向多家银行申领了自动取款卡,用来制造假卡。
成侃做好假卡后立即来到附近一家邮局,在邮局门口的ATM机旁假装取款排队,趁着在他前面的一名大学生取款时不注意,悄悄偷看了密码,心中默记下来。随后,他马不停蹄地赶到另一家邮局外的取款机上进行了初次尝试。
随着取款机的运转声音,10张百元钞票从机器中吐了出来,成侃心中一阵窃喜,这么简单就获得那么多的钱。
尝到了甜头的成侃像吸毒一样上了瘾,开始了疯狂的作案。在短短3个多月的时间里,他先后在中关村、苏州街、北太平庄邮局从5名客户的存款中提走了现金2.8万余元。
初尝如此快捷的赚钱方式之后,成侃又打起了同样是金融卡中的一种——信用卡的主意。由于信用卡在短期内可以透支现金,成侃于是就想到利用假的身份证来办理信用卡。由于办卡必须是本市户口,他就把以前在其他公司工作时私留下来的一份客户租赁电脑所留的身份证复印件拿出来,填好申请表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后,将手续寄给为某银行代办信用卡的北京某信息网络公司,由这家公司作为单位担保申请信用卡。
信用卡到手后,成侃立即开始行动,连续六七天在某银行皂君庙、知春路、万泉河分理处多次恶意透支共达12500元。
1999年7月起,北京市海淀区邮电局陆续接到5名邮政储蓄储户报称自己的存款被人冒领,经调查发现是有人使用假卡在ATM机上盗取储户存款,于是立即向北京市公安局经济保卫处报案。
在邮局的协助下,侦查员观看监控录像,并把长长的交易清单中几十次的取款记录摆在一起进行比较。经过细致的分析比较,一个叫成侃的名字逐渐进入侦查员的视线:在几次事主存款被冒领记录的前后都出现了成侃这个名字。
于是侦查员们一面在几个案发邮局加强对ATM机的控制,一面将有关犯罪分子的情况在北京市邮政系统内进行通报。
1999年12月24日,成侃再次来到广安门邮电局办理邮政储蓄业务时,被业务员一眼认出,业务员立刻向经保处和北京市邮政局保卫部报案,并打110报警。几分钟后,成侃被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公安干警惊呆了,毫无反抗地就被抓获。
2000年10月18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成侃盗窃、信用卡诈骗一案公开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成侃有期徒刑4年,罚金2万元;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4万元。
自以为找到生财之路的成侃为自己的贪婪而不得不吞下这枚苦果……
编辑提醒
首先,办理ATM自动取款业务的储户,您在取款时要注意身后有无其他人,注意您的密码的安全性,不要被他人看见;在设置密码时,要设置复杂点的密码,不要设如8888、9999、1234等容易让他人猜出来的密码;办理自动取款业务时,一定不要随手将打印出来的取款凭条扔掉,而应将凭条带走并妥善销毁。
另外,金融系统也应当提供给客户一个更加安全的取款空间,比如将ATM机的玻璃隔断改成半透明的隔断,或者也在ATM机设置1米安全线,同时加强技术防范,为客户提供一个更可靠、更安全的办理业务的环境,进一步防止类似犯罪的发生,减少国家的损失。
此外,在成侃信用卡诈骗案件中,代办信用卡的公司也负有审查不严的责任。提供单位担保,理应对申请人的身份情况有详细而真实的了解,但是代办信用卡的公司却仅仅凭申请人邮寄过来的身份证复印件来办理信用卡,没有对其真实身份进行调查,从而使犯罪分子屡屡得手。可见,信用卡代办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审查制度,严格照章办事,加强审查力度,才能防止犯罪分子钻制度上的漏洞,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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