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节”的由来
第4版(要闻)专栏:新闻背景
“记者节”的由来
按照国务院对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的正式批复,11月8日确定为“记者节”。“记者节”为什么定在11月8日呢?
实际上新中国成立前就有记者节。从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9月1日,新闻从业人员都举行各种仪式纪念这一节日。1946年9月1日,为了打破国民党统治者对新闻舆论的封锁,解放区的新闻工作者在记者节的纪念仪式上号召新闻界“更好地反映人民辉煌业绩,更有效地粉碎反动派的一切歪曲宣传”。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新闻从业人员没有再过此节。
1949年12月23日,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记者节”,《办法》对年节和纪念日放假规定这样表述:“其他各种纪念节日如:二七纪念、五卅纪念、七七抗战纪念、八一五抗战胜利纪念、九一八纪念、护士节、教师节、记者节等,均不必放假。”但当时没有确定具体日期。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发的修订后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列入了“记者节”。中国记协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中国记协代表着全国55万名新闻工作者,以其成立日作为记者节日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比较适宜的。中国记协将此意见上报后,中宣部、国务院先后批复同意选定这一日期为记者节。
记者节像护士节、教师节一样,是我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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