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法委出台十项措施 提高执法水平 确保办案质量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云南省政法委出台十项措施
提高执法水平 确保办案质量
本报讯 为了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云南省政法委日前讨论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意见》,提出了10条措施。
这10条措施包括:根据各执法部门不同的执法岗位要求,进一步严格执法责任制,完善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内容、执法标准和法律责任。同时,要健全和落实对执法责任行为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强化执法办案的内外监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内部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制。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强化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执法环节和扣罚方面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和自觉接受党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坚持大要案督办制度,加大事中监督力度;认真依法执行查扣涉案的款物,收缴的赃款、赃物随案移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罚没财物应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由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统一协调财政返还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截留、挪用、私分;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时限办案,防止久拖不决,超时限办案,超期羁押等内容。(李绍才 孙本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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