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不得行政干预金融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11-0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不得行政干预金融 第4版(要闻) 专栏:   不得行政干预金融   《商业银行法》明文规定,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而滦县县政府'...

不得行政干预金融

第4版(要闻)
专栏:

  不得行政干预金融
  《商业银行法》明文规定,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而滦县县政府采取行政干预手段,擅自指定存款机构,致使部分储户恐慌挤提。各级政府和有关人员要以此为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禁行政干预金融业务。不得指定存款机构,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同时,要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商业银行等金融企业要认真执行《商业银行法》,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审查和发放贷款,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发放贷款或担保。——编者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