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法院实施“阳光工程”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聊城法院实施“阳光工程”
本报讯 为保障司法公正,山东省聊城市两级法院日前开始实施“阳光工程”,内容包括:法院及其内设机构职能公开、立案公开、收费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公开、技术鉴定公开、回避条件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监督举报公开、错案追究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姓名和职权公开等方方面面。近一段时间,聊城两级法院积极行动起来,把“阳光工程”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他们印制了《聊城法院“阳光工程”实施规范》宣传手册向群众发放,还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院长定期集体公开接访、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等方式,畅通了群众监督的渠道。(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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