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使有关法律与国际惯例接轨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尽快使有关法律与国际惯例接轨
本报北京10月26日讯 记者傅旭、柳晓森报道: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会议,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三个法律修正案草案进行分组审议。委员们认为,对这三部法律中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不相符合的条文进行修改是必要的。
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三部法律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后最早制定实施的吸引外资来华办企业的法律,对于贯彻对外开放方针,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在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应及时作出修改。
陈光毅委员说,当前我们急需抓紧清理研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与国际通行规则如何衔接的问题,进行必要的修订;还要抓紧研究制定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经济安全、保护民族工业的相关法律,包括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法律,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
罗尚才委员说,关于外汇收支平衡和原先在中国采购问题的修改,很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他认为,这三部草案审议修改后通过,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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