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培训班开班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国家重点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培训班开班
本报北京10月23日讯 新华社记者李术峰、本报记者王比学报道:由中宣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举办的国家重点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培训班今天在京开班,将分4期对520家国家重点企业及有关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者进行法律培训。这是我国首次举办大规模、高层次的国有重点企业领导层的法律培训班。
据介绍,按照中宣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小时,并在培训的基础上进行考试考核。目的是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依法促进和保障企业改革与发展。
司法部部长高昌礼在开班式上指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知识的培训,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举措。这必将对新时期企业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起到促进作用。他强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要提高认识,端正学风,结合国有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中宣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开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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