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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渔业法和引渡法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10-25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渔业法和引渡法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渔业法和引渡法   本报北京10月24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九届'...

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渔业法和引渡法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渔业法和引渡法
  本报北京10月24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天继续分组审议渔业法修正案草案和引渡法草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渔业法修正案草案经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和修改,已基本成熟,建议进一步审议修改后提交本次会议通过。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谷善庆委员说,海洋污染特别是浅海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沿海岸的小企业越来越多,旅游规模越来越大,耕地使用农药化肥也越来越多……这些都对渔业资源的危害越来越大。在开发海洋、发展渔业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解决好浅海、滩涂的污染问题。他建议渔业法在这方面要进一步加大约束性的规定。
  为渔业法的修改,毛昭晰委员专门做过调查。他着重对渔港的建设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说,渔港是渔民和渔船的生命线。作为发展渔业生产和海洋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目前渔港的建设和管理,从总体上说和海洋渔业的发展还有较大的差距:渔港设施陈旧,建设标准不高,避风条件差;码头数量严重不足,装卸工艺落后,生产效率低。在草案中加上了渔港的内容,这是好事,可惜规定得比较笼统。他建议进一步明确渔港的法律地位,增加法条的可操作性。
  在审议引渡法时,成思危副委员长、曾建徽委员、徐敦信委员等与会者都对将“政治行为”不引渡改为“政治犯罪”不引渡表示赞成。他们认为,“政治犯罪”与“政治犯”是两个概念。将“政治行为”改为“政治犯罪”更准确,也符合国际通行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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