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
第10版(民主与监督)专栏:
北京首次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
本报讯 9月14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在建国门、东四、交道口三个街道设立了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据了解,这是北京市区级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的第一批工作机构。
长期以来,街道没有设置人大工作机构。闭会期间,区级人大工作只能委托街道代管,由街道工委书记兼任代表联络组组长,街道工作人员兼任联络员,致使人大代表的组织、联络和活动受到一定影响。
东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席文启说:“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是完善人大在基层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
从今年4月开始,东城区人大常委会便酝酿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经过4个月的筹划和准备,东城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在建国门、东四、交道口三个街道进行建立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试点。
新设立的三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为正处级单位,由1名主任、1至2名副主任、3至5名委员组成。除担负闭会期间的区人大有关工作,其职责主要是督促街道办事处办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代表开展评议、检查,接待代表来访,反映和办理代表意见等。
东城区最早成立人大工作机构的建国门街道,在此次正式挂牌前已实际运行了20多天。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街道工委书记李力说:“原来街道没有专门的人大工作机构,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比较困难。有了人大工作机构,代表活动开展起来了,工作经费有了保障,代表的工作积极性也调动了起来。”
(刘浦泉 杨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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