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于下访减少上访
第10版(各地传真)专栏:采访随想
勤于下访减少上访
冯奎
辽宁葫芦岛市双龙街道郝屯村有三位村民多次上访,反映该村一家集体企业存在种种经济问题。经查,他们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可就是得不到比较圆满的解决,三村民还接到街道党委的一纸《决定》:“上访一事从即日起终止。如再有反复,按敲诈组织处理。”
记者在采访中将双龙街道的做法向上级党委作了反映,双龙街道受到了严肃的批评,限期改正。翻翻采访笔记本,这样“吓唬”上访者的基层村镇并不只是双龙街道一家。村民上访,怎么能用“吓唬”对待呢?
分析基层群众上访,除了极少数情况外,绝大多数人上访,多多少少都有理由:或是自己遇事不公,或是看到当地干部作风不正,或是发现集体资产遭受侵害。人民群众有权利通过正当途径上访反映问题。有的地方政府为营造“大好形势”,靠“压、吓、堵”对待上访者,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不可取的。一味压制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还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引起恶性事件。
上访像只晴雨表。上访次数多、人数多,说明那个地方出现了较多的新问题或是老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反复上访,也使上访者和接待部门不堪重负。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摸索出了好经验。那就是,上访“吓”不住,靠干部勤于“下访”,却可以大大减少上访数量,把问题解决在其发生的地方。原因很简单:通过“下访”,容易找准问题的症结,能够密切干群关系,最终“活血化淤”,使阻塞的经脉畅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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