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交警大队创“人民满意交警队”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清流交警大队创“人民满意交警队”
本报讯 近年来,福建省清流县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建章立制,促进了干警素质的提高。他们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否定报备制、效能考评和失职责任追究制等,实行了办事公示、定时限时制,设立办事流程图,人员去向牌。统一制作了民警、协办员桌牌、胸卡,上班时间一律佩戴,并建立稽查制度,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络,努力争创“人民满意交警队”,受到了群众的好评。(罗应鹏 谢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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