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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行警务公开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10-16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天津实行警务公开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天津实行警务公开   本报讯 记者陈杰报道:最近,天津市公安机关提出,公安工作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

天津实行警务公开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天津实行警务公开
  本报讯 记者陈杰报道:最近,天津市公安机关提出,公安工作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为此,市公安局着手打破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期神秘化、封闭化的状况,把社会各界对警务工作和自身权利的知悉权、到公安机关办事的主动权、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权、对公安队伍的评价权交给群众,将公安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作业,增加了透明度,使警方更好地要求自己。
  天津市公安机关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户政、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五个警种的警务内容在当地报纸公布,同时公布的还有领导热线和监督电话。一周后,市公安局主动邀请媒体记者在全市进行了暗访,并对访察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曝光,严肃处理责任民警,在公安系统内部引起强烈震动。同时,市公安局邀请450余名市、区(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监督员,采取“不组织、不陪同、不打招呼”的方式,到全市所有的派出所和交通队进行暗访,对反映的问题逐条整改。
  在此基础上,市公安局又相继推出了办理刑事治安案件、监所管理、盘问检查以及占掘道路审批管理、查验居民身份证、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群众报案反馈、人身伤害法医鉴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听证等13项警务公开制度,除了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以外,公安机关的重要业务工作基本实行了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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