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重点”成“盲点”税法面前无贵贱
第10版(社会调查)专栏:焦点透视
莫让“重点”成“盲点”税法面前无贵贱
重点工程建设因投资额高、影响面广、对经济发展拉动能力强,在国家基建投资中一直居于支配地位。有关资料显示,自1995年以来,江苏省在建重点工程项目近百个,共完成投资额1228.47亿元,占全省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47.12%,其中已建成投产的有51个。大量重点工程的投产使用,不仅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奠定了强大的物质基础,也为国家实现跨世纪发展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我们也注意到,从事重点工程项目企业的税收流失严重,一些项目竟然成了“盲点”,甚至“禁区”。
重点工程税收征收困难,流失现象严重的原因,主要有下列几点:
预算资金不到位。据调查,1999年,盐城市在建的15个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有9项在预算中未考虑税金,占60%。一些项目本来资金就留有较大缺口,特别是地方配套资金,筹措困难,因此普遍出现将应缴税金搁置不顾的现象。由于缺乏资金来源,施工单位以此为借口,拒绝履行纳税义务,或与地方政府相互扯皮,使得应纳税金征收困难。
一些施工单位纳税意识不强。大部分重点工程,特别是能源、通讯、交通、农业等项目,一般是跨地区施工,由于税收管辖权方面的问题,使得税务部门管理难以及时到位,而工程施工时间长,流动性大,使一些施工单位逃避税收监督有了可乘之机。
各方干预较多。重点工程一般均层层设立指挥部,不仅部门视为中心任务,各级政府领导人还亲自牵头,成败得失,既关系分管领导人的政绩,也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因而对重点工程征税,有些主管部门会设置障碍,一些政府领导人也私下做税务部门的“工作”。作为下属的税务部门处于夹缝之中,苦不堪言。
重点工程税收不单纯是几个钱的问题,更不是“把政府左口袋的钱放到右口袋里”这么简单。重点工程是领导工程,更是形象工程。重点工程带头依法纳税,就是政府在依法纳税、依法办事,将会在全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是一种无声的税收宣传,用事实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强化对重点工程的税收管理是税收工作一项较新的课题,对此我局作了一些尝试性的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效。1999年,在盐都县境内施工的重点工程有8项,其中省以上工程4项,像宁靖盐高速公路及新长铁路工程的年度投资额均在亿元以上。我局抢抓时机,摸清情况,组织力量,突击征收,1999年入库地方税430万元,我们的做法受到江苏省地税局的充分肯定。
———广泛宣传税法,争取各方支持。为创造良好的税收工作环境,税务人员深入施工单位现场,宣传有关施工税收的政策规定,要求企业依法登记,主动纳税;及时向各级政府汇报情况,争取政府领导的理解与支持。
———加强部门配合,实施源泉控管。由于承建重点工程项目的纳税人大多核算地在外地,税收控管较为困难。税务人员注意加强与主管部门配合,采取源泉控制的办法,由主管部门在工程结算时代扣代缴有关税款,仅此一项,就入库税款93万元。
———加大稽查力度,打击偷逃税行为。税务人员对个别长期拖欠税款、转移资金的纳税人突击依法查封账户,强制扣款,仅此一项,全年扣缴入库税款就达308万元,占当年入库税款总额的71.6%。
尽管我局在重点工程税收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征收人员仍普遍感到征收工作压力很大,税收流失现象没有完全得到遏止。呼吁社会各界支持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共同把重点工程及各项税收工作做好。
江苏盐都县地税局 仇勇 袁宏章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