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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调整规范中小学收费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10-0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广东调整规范中小学收费 第2版(要闻) 专栏:   广东调整规范中小学收费   据新华社广州10月3日电 (记者赵肖峰)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日前联合'...

广东调整规范中小学收费

第2版(要闻)
专栏:

  广东调整规范中小学收费
  据新华社广州10月3日电 (记者赵肖峰)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该省原有中小学收费政策作出重大调整,以期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遏制乱收费现象。
  广东省将中小学收费标准跟学校所在地区经济现状挂钩,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如广州、珠海等为一类地区,规定基准杂费小学为140元,初中为200元,高中为600元;经济发展程度中等的二类地区和欠发达的三类地区,杂费收费基准相应递减100元。
  广东省调整后的中小学收费政策规定,无论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非义务教育阶段,非住校生均免交住宿费,非借读生免交借读费,非择校生免交择校费。另外普通高中不得收实习、实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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