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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子女经商有禁区 海关吁请社会监督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09-2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领导干部子女经商有禁区 海关吁请社会监督 第2版(经济) 专栏:   领导干部子女经商有禁区   海关吁请社会监督   本报北京9月27日讯 记者赵志文'...

领导干部子女经商有禁区 海关吁请社会监督

第2版(经济)
专栏:

  领导干部子女经商有禁区
  海关吁请社会监督
  本报北京9月27日讯 记者赵志文报道:为海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明确划定“禁区”,这是海关系统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上的又一项新举措。
  日前,海关总署党组下发文件,明确规定:海关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或关区内,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董事、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总裁、主管进出口报关业务的部门经理等高级职务。违反规定者,要么配偶、子女停止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要么领导干部本人辞去现任职务。否则,将对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海关希望社会各界广泛监督该系统执行《规定》情况,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5124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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