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探索农村道德风尚建设新机制 村民每年遵纪守法情况与物质奖罚挂钩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宝安探索农村道德风尚建设新机制
村民每年遵纪守法情况与物质奖罚挂钩
本报深圳九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任维东报道:近年来,深圳宝安区在由农村迈向城市化的进程中,以农村股份合作制为载体,教育和引导农民转变观念,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道德风尚建设的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解决农村普遍存在的计划生育难、义务教育普及难、殡葬改革难和一些人好逸恶劳等问题,宝安区委区政府结合推行股份合作制,把遵纪守法、社会治安、移风易俗等规范要求纳入股份合作制章程中。通过经济手段与教育手段相结合,把提倡什么与反对什么直接同经济效益挂钩,使道德风尚建设化虚为实、由软变硬,增强村民克服不良道德行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从区政府制定的《宝安区农村股份合作制暂行办法》到各镇、村的股份合作制《章程》,都主要规定了四方面的道德建设内容:鼓励青少年读书上进,规定凡考上中专、大学的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制止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殡葬火化政策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惩治违法犯罪行为,规定凡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从事犯罪活动的暂停或取消其分红资格;倡导文明健康的现代生活和行为方式,比如规定当年评不上“文明户”的年终分配予以扣减,有突出贡献、见义勇为、参军的则给予专项奖励,凡游手好闲、不愿劳动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这些做法实行后,效果喜人,火葬率当年就达百分之百;全区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年年完成任务,有一百一十九个村创建成计生合格村,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区”。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征兵、文化娱乐等工作也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村风村貌有了明显好转,农民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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