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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内蒙古执法检查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09-1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就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内蒙古执法检查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就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

就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内蒙古执法检查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就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内蒙古执法检查
  本报北京9月17日讯 记者刘亮明、傅旭报道:为推动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侯宗宾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9月10日至1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进行了为期8天的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检查组认为,内蒙古贯彻实施新的刑诉法是重视的,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司法人员执法观念的转变,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思想在一些干警的头脑中逐步树立起来;司法机关接受监督的意识有所增强;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逐年减少;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立案监督取得成效;通过改革审判方式,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所提高;监狱和法院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坚持法定条件和有关工作制度,驻监检察室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效地防止了违法案件的发生。
  检查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内蒙古在实施刑诉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超期羁押问题仍较突出,刑讯逼供仍有发生,在依法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等。
  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指出,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修改的新的刑事诉讼法,在指导思想上强调既要有利于打击犯罪,又要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应该认识到,打击犯罪与保护公民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不打击犯罪就不能切实保护公民的利益,不能充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就不能准确地打击犯罪。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就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就会埋下不安定的隐患。要把严格执行刑诉法提高到依法治国的需要,是打击犯罪的需要,是维护稳定的需要,是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度来认识。检查组还就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提出了建议。
  检查过程中,司法机关的同志和律师、专家学者也反映了一些司法体制和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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