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第2版(经济)专栏:
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本报北京9月4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为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职能作用,交流监管信息,及时解决分业监管中的政策协调问题,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决定建立三方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首次三方监管联席会议日前在京召开。会议指出,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银行、证券、保险监管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银行、证券、保险业务创新及其监管问题;协调银行、证券、保险对外开放及监管政策;交流有关监管信息等。根据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某一监管方的提议不定期召开,三方联席会议成员轮流担任会议召集人。三方监管部门将按照会议议定的事项,协调有关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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