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 农电改造仍有“三乱”现象
第3版(读者来信)专栏:
嘉鱼 农电改造仍有“三乱”现象
编者按:垄断行业的霸气与霸道历来是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问题,但这种做派与作风至今在一些部门仍屡见不鲜。今天刊登的这组来信就反映了电力行业这方面的问题。
电力行业在现代生产、生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无论是国家重点计划如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实施,还是百姓日常用电、企业生产用电的供应维护,都离不开电力部门。从某种意义上说,电力部门不仅是“光明的使者”,也是“社会的动力”。然而,有些“光明的使者”做起事来却不那么光明,甚至“黑”得很。因为“独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些电力部门便有恃无恐,为谋取部门利益或一己私利,甚至置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于不顾,为所欲为,我行我素,乱收费,强设卡,态度蛮横,作风霸道,“老虎屁股摸不得”,严重侵害了用户的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用户“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如何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何让处于强势地位的垄断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是值得正视并须努力加以解决的问题。
改造农村电网,是一项利国利民工程。然而,最近我们调查发现,在农村一些地方的电网改造中,“三乱”现象比较严重,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违规收费。国家规定,农户自筹“下户线”资金标准,由原来的260元降为180元。可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供电所或村组按原定标准收费;有些村组在收取农户自筹资金时,随同收取用电保证金或预收电费,收取标准不一,有的收60元,最高达100元;有些地方向县城用户收取已明令取消的IC卡费20元。
强行收费。有些供电所在按180元新标准向农户收费时,另加收材料补差款20元或30元,或由农民另购材料,否则,不予装表。
变相涨价。一种表现方式为抄表到户后每表每月加收1度电的损耗费;另一种表现方式为整改后仍执行原电价。
乱摊派。有的村组借电网改造请电工吃饭之名,向农户摊派费用,并随提留款收取;有的村组在电网改造施工过程中,向农户摊派义务工。
呼吁各级政府领导和电力部门对以上“三乱”问题加以清理整顿,切切实实为农民办好事。
湖北嘉鱼县物价局 孙绪胤 刘 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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