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文处理办法亟待出台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各地人大工作集锦
人大公文处理办法亟待出台
目前,人大公文处理不规范现象在各级人大机关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到人大机关公文的严肃性。
一是文种不明确。如“××人大常委会×次会议审议意见(评议意见)”、“××视察意见(调查报告)”、“关于任免×××职务的提名”等,以人大常委会或其办事机构的文件形式印发,其中审议意见、评议意见、视察意见、调查报告、提名等能否作为一类文种,需研究探讨,进一步明确规范。二是公文适用不规范。如某地以人大常委会的文件形式直接印发领导的讲话,显然不妥。三是一些应由人大机关发布的公文却交由政府机关发布。
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全国人大系统尚没有一个统一的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各地人大机关的公文处理多是参照当地党委政府的做法并结合人大工作的特点所形成的。
为使各级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行文质量,建议尽早出台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甘肃省人大提供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