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群众满意的“窗口”
第12版(社会经纬)专栏:文明窗口
内乡法院——
群众满意的“窗口”
杨卫华 程相鹏
不久前,一位年轻的母亲从浑身湿透沾满泥浆的法官手中接过孩子,感激地说:“好人,多亏了你们……”她前几天状告丈夫藏匿孩子不让哺乳,侵犯其哺乳权,3天后,案件就执行完毕,争议的标的物(不足5个月的孩子)回到她怀中。这是河南省内乡县法院狠抓精神文明,着眼公正司法,着手点滴小案,努力使人民满意的一个缩影。
自1995年来,内乡法院围绕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提高人的素质,人民满意的要求就是在公正服务这个支点做文章,开展“便民”诉讼形象工程活动,5年间,审(执)结案件近5万无错案,出现两高:服判息诉率高,上诉案件维持原判率高。通过审判,避免群访和矛盾激化186起,涌现了一大批文明单位和个人。
杨沟小学五年级学生齐某家贫辍学,院长宋黎晓专程送去衣物和200多元学费;天池小学孩子们的课桌是土坯砌的,干警捐款4000多元,送去崭新的课桌和坐凳。5年来,仅扶贫助教5个小学一项,该院121名干警就捐款及实物计3万多元。
为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和希望,内乡法院把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当作一项制度。他们聘请22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做廉政执法监督员,提意见、写建议、挖病根,努力拓宽服务领域。每季度还专程回访百名案件败诉当事人,让他们泄怨气,找问题。仅去年一年,就收到6类127条意见,件件有回音。一次,一位执法监督员来信反映“内乡县是农业县,63万人口中9/10是农民,农民对负担意见大,建议法院想法管一管。”内乡法院当即采纳,选择该县赵店乡聂岗村开展减负试点工作,印制农负明白卡,指导、监督负担合同,告知农民对不合理负担的抵制方法。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诉讼程序直接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34.8万元,间接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231.4万元,全县农民人均增收40.1元,使内乡县出现了农民与党和政府贴心、生产安心、干部工作顺心的局面,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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