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订单”也要规范
第10版(各地传真)专栏:采访随想
“农业订单”也要规范
宣宇才
随着“订单农业”的快速发展,“订单”兑现率低的问题逐渐突出。记者不久前到一个“订单农业”的大县采访时,一些农民向记者抱怨:年初乡里组织签订的农产品订单一份也没有兑现,大家有苦说不出。
这里的“农业订单”缘何难以兑现?记者发现,问题涉及三方。农民手里的大多数“订单”只是农产品购销意向书,内容极其简单,只写着购销的时间、价格和质量,没有任何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与规范的经济合同相差甚远。客商担心农产品市场的不确定性,难以保证农产品的上市价格,不敢签订严格的购销合同,为毁约留下伏笔。某些基层干部热衷于“政绩订单”,主观地把订单量认定为销售量,甚至将订单量大小视为政绩大小。
“农业订单”兑现率低的情况与“订单农业”本身没有必然关系。一些地方政府实施“订单农业”,引导供需双方见面,对帮助农民缓解农产品“卖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问题在于农民自身缺乏法律意识,签订的订单没有遵循经济合同法的要求,不具有法律效力,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当然,在这个时候,如果那些负责组织签订合同的领导干部能够真心为农民着想,把心思放在服务农民和客商上,不仅及时向双方传递大量真实可靠的信息以供当事人正确决策,而且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农民手里的订单也就保险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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