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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制定高官行为准则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08-2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巴西制定高官行为准则 第7版(国际) 专栏:   巴西制定高官行为准则 新华社巴西利亚8月21日电 (记者郑大方)巴西总统卡多佐21日在总统府举行的内阁成员全'...

巴西制定高官行为准则

第7版(国际)
专栏:

  巴西制定高官行为准则
新华社巴西利亚8月21日电 (记者郑大方)巴西总统卡多佐21日在总统府举行的内阁成员全体会议上,正式公布了新制定的联邦政府高级公职人员行为准则。
  该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级官员在就职后10天内,应向有关部门申报私人财产情况;在担任公职期间,不得收受私人礼金或接受以任何其它形式提供的免费服务,不得参与投机性质的投资活动;卸任后4个月内,禁止向个人或法人提供咨询服务或在私营企业任职。
准则还规定,政府将在两个月内,向国会提交一份宪法修正案,旨在加强对联邦政府及各州市政府预算、财政、金融管理的监管。
  此外,联邦政府还在因特网上开辟专门的网页,以增加政府处理公共事务的透明度。
  卡多佐总统强调,希望通过这一准则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国家高级官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加强其廉洁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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