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禁止擅自越权减免税收
第2版(经济)专栏:
云南禁止擅自越权减免税收
据新华社昆明8月22日电 (记者刘远达、徐玉长)云南省政府日前严正提出,全省各级、各部门不得擅自超越权限制定、更改、调整或变通执行税收政策法规,不得竞相出台优惠政策或变相减免税收。在刚刚结束的全省财税工作会上,云南省副省长程映萱代表省政府宣布,各地、各部门起草的文件,凡涉及税收政策和减免税收问题的,都必须先征求税务部门意见,并逐级报省委、省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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