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不可“以貌取人”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08-1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不可“以貌取人”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实话实说   不可“以貌取人”   湖南桃江县委组织部 黄梦其   近来,在公开招考工作中出现了一种怪现象:'...

不可“以貌取人”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实话实说

  不可“以貌取人”
  湖南桃江县委组织部 黄梦其
  近来,在公开招考工作中出现了一种怪现象:以貌取人。有些部门包括一些党政机关,在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开考选领导干部的过程中存在这种情况,部分厂矿企业、营销单位更为突出。在有的负责招考工作的人眼里,应招者的相貌、身材,成为录用的重要标准,认为这事关本单位、本部门的“形象”,由此形成重五官,轻思想;重长相,轻品行;重外表,轻学识;重“灵气”,轻才干的风气。
  很显然,这种任人唯“相”、本末倒置的做法,违反了《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关于“录用国家公务员、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的规定,使许多相貌一般而才德兼备的有志之士失去了被录用的机会。
  仅凭表象决定是否选任一个干部或录用一名工作人员,既损害组织人事部门和各用人单位的良好形象,又容易贻误我们的事业。就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对这种不良现象应予重视,切莫让公开选拔变成了公开选“美”,面试变成了看“相”。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