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安好“家”
第11版(党的生活)专栏:来信
给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安好“家”
编辑同志:
当前,一些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纷纷建立了党组织,让这些企业的党员有了自己的“家”。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这样的“家”却有名无实,没有给党员“家”的温暖。
因此,各级党组织要给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员安好家,使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真正发挥作用,首先要选配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好党支部书记。如果企业内有合适人选,也要按党章规定和必要的工作程序产生;如果本企业一时没有,可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办法,从企业外物色合适人选。
其次要理顺企业党组织与企业主的关系。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员之家,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而不是依赖企业主开展活动。
第三,上级党组织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根据企业实际,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发挥作用。企业党组织既要独立自主开展活动,也要拓宽活动渠道,真正把党员、职工凝聚起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企业健康发展作贡献。
中共湖北省天门市委组织部 吴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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