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拒锦旗牌匾 躬身服务于民 重庆公安重实干不图虚名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婉拒锦旗牌匾 躬身服务于民
重庆公安重实干不图虚名
本报讯 以群众赠送锦旗牌匾数量多少评先创优的做法,已在重庆市公安机关亮起了“红灯”。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专门发出通知作出明确规定。
长期以来,许多当事单位和群众均以赠送锦旗牌匾,向公安机关致谢,公安机关内部也习惯于以锦旗牌匾的多少,作为评优创优的考核标准。由此逐渐演变成为一种风气,近年来更有蔓延之势。
重庆市公安局领导认为,以群众赠送锦旗牌匾数量评优评先,既不能客观公正地评价一个单位的工作,又容易诱导干警滋生“为群众办了事就应该接受感谢”的错误观念。同时,一面锦旗,一块牌匾,少则几十上百,多则几百上千元,不仅无形中增加了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而且也是一种浪费。于是,他们经研究决定,专门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婉拒社会单位和群众赠送锦旗牌匾的通知》。此举在社会各界引起较好反响。(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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