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驾驶药物应有警示标志
第3版(读者来信)专栏:各地报刊读者来信摘编
影响驾驶药物应有警示标志
“酒后开车”是危险的已广为人知,而且有关方面已采取种种措施查处。但对某些药物服用后影响驾驶安全的问题,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据了解,现在可影响驾驶安全的药物有好几百种。某些常用药物如抗抑郁药、降压药、抗癫痫药、抗惊厥药、镇静催眠药、抗组胺药以及抗感冒药等,人服用后会头昏、嗜睡,降低反应能力。
从事危险性工作、高空作业、驾驶等人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意识到药物给工作带来的危险;部分药品说明书中也没有标明药物对人类意识和行为的可能影响,致使“药后开车”成为交通事故的重大危险因素。目前,欧洲一些国家已经开始在特别危险的药品包装袋上印有红色的警示性三角标志。建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一些可能影响驾驶安全的药物,在药品的包装上标注警示标志。此外,医生和药剂师在处方和发药时必须向病人说明药物的危险性。
(摘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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